5万违约金吓倒建筑工人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小李在中心城区一家建筑公司当建筑工,他与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小刘如果要跳槽,需要一次性支付5万元违约金。工作半年后,小刘想去一家条件更好的建筑公司,但面对巨额违约金,他陷入苦恼之中。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向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专家告诉记者,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只有两种情况才需要交违约金。

  第一种情况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种情况为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因第一种情况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必须出具第三方开具的培训费用发票,企业内部培训不算。”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针对小刘的情况,专家认为,该建筑公司约定的高额跳槽违约金无效,小刘只需赔偿相关损失后就可以跳槽去另一家建筑公司。